(五)報名辦法:請參閱報名表
報名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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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郵寄方式(9月30日前) |
傳真方式 |
通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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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全民羽球發展協會 |
(104)臺北市中山區興安街78-11號 |
(02)2503-5915 |
(02)2505-7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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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老人基金會 |
(104)臺北市明水路593號1樓 |
(02)2533-2233 |
(02)2533-3333 |
(六)比賽方式:
1.混齡組以兩人年齡總合計算(其中一人可降齡至50歲【含】民國45年出生)比賽當日請攜
帶身分證或能證明本人身份及年齡之證件,以備查驗。
2.各組比賽均以單局21分決勝,20平不加分。
3.參賽選手逾比賽時間3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
4.本次比賽可同時報名2項,依簡章「十二、注意事項」辦理,並在報名表內註明,以便安排
賽程。
(七)比賽分組:依球員比賽經驗及球齡長短區分
1.一般A組-曾參加本會主辦之比賽或其他正式比賽者。
2.初學B組-從未參加正式比賽及初學者。
(八)比賽制度:
1.視報名各隊數決定,採循環或淘汰賽,於抽籤時宣佈。
2.若該組報名不足3隊時,大會得合併比賽,且不影響該組獲獎名次。
(九)比賽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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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賽報到時間:95年10月19日
、20日上午9:00起
至下午8:00於
南京東路體育館一F
辦理報到手續。
2.比賽時間:95年10月21日上午10:00開始比賽。
(十)抽
籤:由大會統一公開抽籤,比賽當日公佈。
(十一)獎勵辦法:決賽取最優前六名頒獎,1~3名頒發獎牌,4~6名頒發獎章。
(十二)申
訴:請參閱大會總程規定辦理。
(十三)爭議判定:
1.比賽規程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員之判決為準。
2.比賽規則無明文規定者,以裁判長之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
(十四)本次比賽若有任何修訂事項,得由大會議定並公佈之。
註:羽球邀請賽報名辦法及規程,經中華民國羽球發展協會及籌備會修訂部分條文,特予更正。
(十五)成績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