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說明

(一) 報名資格

1、  凡臺北市民年滿60歲均可報名參加。

2、  本比賽不收取報名費

3、  同時間比賽以報名一項為原則,最多不可超過兩項。

4、  參賽者務須於報名表親簽健康聲明,否則取消資格。

5、  參加親子隊比賽成員以三等親屬為準,其中長輩一人須年滿60歲,不分性別。

6、  參加團體表演者年齡不限,以團體報名為準。  

(二) 參賽年齡演算

  1.年齡演算:

編組

歲齡

演算

大班組

80歲以上

民國151021()以前出生者

中班組

70-79

民國151022-民國251021()出生者

小班組

60-69

民國251022-民國351021()出生者

幼班組

50~59

民國351022-民國451021()出生者

 2.雙人制(混雙)競賽年齡計算(兩人年齡合計)

編組

兩人年齡合計

大班組

140歲以上()

中班組

130-139

小班組

120-129

幼班組

110~119

註: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5930日截止。

2.報名資格:

   (1)凡年滿50歲男、女均可報名參加為原則。

   (2)比賽以報名一項為原則(請參考報名注意事項-4)

   (3)參賽者應視身體狀況,於報名表上親簽健康聲明。

   (4)參加藝文類競賽者如歌唱、象棋及麻將等,限定年滿60歲以上始可報名。

   (5)參加團體表演者年齡不限,以團體造冊報名為準。

   (6)參加攝影比賽者年齡不限,但攝影作品需以本屆老人運動大會為主題。

 3.報名費:本比賽活動由財團法人台北市老人基金會承辦免收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