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球邀請賽規程

()協辦單位:臺北市體育會、臺北市體育會木球委員會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51021日(星期六)

()比賽場地:臺北市田徑場(臺北市敦化北路5號)

 

 

()報名辦法:請向體育會木球委員會郵寄或通訊報名

   (104)臺北市復興北路514322樓【電話】2502-7059【傳真】2503-9287

*請依本規程所製發之報名表格式填寫【連絡人】陳淑鈴:0933124725

()比賽項目:1.團體賽-(1)長青男子組(2)長青女子組

2.個人賽-(1)長青男子組(2)長青女子組

()比賽規則:1.採用2001年國際木球總會所制定之最新木球比賽規則。

2.個人賽以12個球道累積總桿數評定成績,若成績相同時,以第12球道中獲得最低桿數者為勝;若仍相同時以11球道低桿者為勝,依序類推。

3.團體賽每隊四人出賽,取其中四人最佳成績之總桿數評定成績,若成績相同時,以該隊球員中獲最低桿為勝,依序類推;若任一球隊出賽成員不足四人者,該隊成績不得列入團體成績;以個人成績計算之。

()    則:1.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或能證明本人之證件,以備查驗,並領取選手證入場。

2.球隊服裝及比賽號碼牌、球具請按規定辦理。

3.領隊及選手應於比賽前30分到場檢錄,未辦理報到者不得入場比賽。

4.請各與賽球隊職員全體參加開幕典禮。

)比賽須知:1.報到時間:951021日上午630起於賽場辦理報到及領取相關資料。

2.比賽時間:951021日上午700準時開打。

()    籤:由大會統一公開抽籤,比賽當日公佈。  

()獎勵辦法:1.團體組:男/女各組各錄取前六名,第1~3名各頒發獎盃乙只;4~6名各頒發獎章乙只。

2.個人組:男/女子組各錄取前六名,各頒發獎牌乙只。

(十一)    訴:請參閱大會總程規定辦理。

(十二)爭議判定:1.比賽規程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員之判決為準。

2.比賽規則無明文規定者,以裁判長之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

(十三)本次比賽若有任何修訂事項,得由大會議定並公佈之。

(十四)成績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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