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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將邀請賽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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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協辦單位:中華麻將協會
(二)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5年10月21日(星期六)
(三)比賽場地:臺北體院體育館(臺北市敦化北路5號)
(四)報名辦法:請參閱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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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協辦單位:中華麻將協會
(二)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5年10月21日(星期六)
(三)比賽場地:臺北體院體育館(臺北市敦化北路5號)
(四)報名辦法:請參閱報名表
(五)競賽方式:
1.牌種:十六張(臺灣麻將帶花牌)
2.賽制:每桌四人,採二局累計積分制。
(1)第一局2小時(10:00~12:00),比賽結束計算選手比賽分並登錄成績。
(2)第二局2小時(13:00~15:00),比賽結束計算選手比賽分並登錄成績。
3.桌次座位
(1)第一局:賽前15分鐘進場,進場時由選手抽籤決定桌次,就座後由每一位選手擲骰子決定東、
南、西、北風座位,擲最多點數者坐東風位置,餘類推。(東風位置固定為場館東方)
(2)第二局:賽前15分鐘進場,進場時由選手重新抽籤決定桌次,就座後由每一位選手擲骰子決定東、南、西、北風座位,擲最多點數者坐東風位置,餘類推。(東風位置固定為場館東方)
4.基礎比賽分:每人每局各以10000分為基礎分,底為300分,每台為100分。
5.競賽規則:
(1)每局比賽時間為2小時,局中不休息。
(2)比賽在規定時間內完畢,即本局結束;每局比賽結束前15分鐘,由裁判長報時,以提醒各選手。
(3)比賽已到規定時間,一盤比賽尚在進行,應在裁判長宣佈時間到,即為一局比賽結束。
(4)每局結束按已取得的分數計算成績,以籌碼多寡決定所得積分。
(5)每局比賽中有任一選手籌碼用完,可舉手要求裁判支借籌碼,一次2000分,積分得計算為負分。
(6)比賽結束加總每位選手二局比賽分計算積分取最優前10名。
(六)參加辦法:
1.年滿60歲以上,男女不分組。
2.95年9月30日前向老人基金會報名。
(七)比賽須知:
1.比賽報到時間:95年10月19日
、20日上午9:00起
至下午8:00於
南京東路體育館一F
辦理報到手續。
2.比賽時間:95年10月21日上午11:00起依序賽程。
(八)抽
籤:由大會統一公開抽籤,比賽當日公佈。
(九)獎勵辦法:1.最優前10名頒發獎盃及紀念品一份。
2.參加者皆可得大會紀念品。
(十)申
訴:請參閱大會總程規定辦理。
(十一)爭議判定:1.比賽規程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員之判決為準。
2.比賽規則無明文規定者,以裁判長之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
(十二)本次比賽若有任何修訂事項,得由大會議定並公佈之。
(十三)台數簡介
(十四)遵守及禁止之行為
(十五)成績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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