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看「立案證書」之地址、樓層是否與訪視處所一致
擺設床位數與證書核准床數是否相符
是否重視個別需求,能依照老人咀嚼、吞嚥能力提供適合之飲食。
能否依照老人的能力提供進食輔具,例如:萬用套、防滑餐墊、彎角湯匙、缺口杯等
用餐氣氛是否愉悅,是否定期公布更換菜單,能否尊重老人喜好並納入考量。
環境是否維持乾淨,是否留有令人不愉快的味道(如尿騷味),或是強烈的消毒藥水味道。
個人空間隱私權,每床之間應設有隔簾等遮蔽物,服務人員在協助老人更換衣物時會適時使用。
室內空間規劃是否舒適、人性化、環境佈置是否讓老人有家的感覺。
建築物是否無障礙環境,出入口是否能讓輪椅順利通行。
消防設施設備是否完善、設有出口及避難方向指示燈。
寢室、浴廁是否均裝有緊急呼叫鈴(器),並可供使用;走廊、浴廁是否設有防滑墊或防滑地板等。
查詢機構接受內政部或社會局評鑑之結果,做為參考之一環
您可請教以進住老人或家屬對機構的評價及感受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1 |
25有「立案證書」或是「開業執照」(註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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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安全逃生設備合格,如有自動灑水、緊急自動照明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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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障礙空間,如扶手、斜坡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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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室內室外的環境清潔如沒有尿騷味等異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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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廚房衛生、整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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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人性化的環境如佈置有家的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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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人都有自己的衣櫃或雜物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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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每床都有隔離視線的遮蔽物,如窗簾、屏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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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每床都設有服務呼叫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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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浴廁設有緊急呼叫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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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室內及戶外都有足夠的休閒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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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有適當的合約醫院提供醫療資源,包括急診及門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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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隨時檢查老人的生理徵象並作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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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鼻胃管、導尿管、器切管每日都有適當的護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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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有必要的急救設備、換藥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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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白天晚上的照護人員人數都能滿足老人的需求(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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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照護人員具備適當資格(註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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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有營養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或社工人員提供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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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照護人員皆衣著整潔、指甲剪短清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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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外籍勞工人數不超過全部照顧人員比例的半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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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定期為老人安排適當活動,如慶生會、懇親會等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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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老人服裝儀容都清潔、整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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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提供個別飲食(註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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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提供個別服務,如代為寫信、打電話或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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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不嚴格限制家屬探訪時間及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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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老人可針對機構服務和生活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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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立案證書是社政單位核發給合法立案的養護機構之證明;開業執照是衛政單位核發給合法立案的護理之家證明。
註2.
養護機構白天是約每八位老人設一名服務人員,護理之家則是每五床設1名病患服務員。
註3.如具備護理人員資格病患服務員結業證書或居家服務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書。
註4.如依據老人咀嚼或吞嚥功能而提供不同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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